你好!外地人在XX交满十五年社保已到退休年龄能在北XX办理退休吗?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08 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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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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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休需要提供职工原始档案、身份证、户口本、职工养老手册、个人申请、缴费明细表等材料。下面,办理退休的相关事宜。 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干部60岁,男工人55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
一、办理退休需要携带的材料:
1、职工原始档案;
2、身份证、户口本;
3、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职工个人申请;
5、《退休职工历年缴费工资审核、账户记账明细表》
二、办理退休的程序:
1、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前退休需提前2个月),本人向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申请报告,载明出生年月、工作简历、工种(岗位)履历,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薄。
2、所在单位就申请人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工种(岗位)履历等情况进行7天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填写相关表格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由区劳动保障局初审后报市劳动保障局复审。
4、社保经办机构对相关表格及缴费记录进行审核,并核算基本养老金,核算完毕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职工退休(定期生活费)审批表》和《退休养老证》。
6、社保经办机构自职工被批准退休的次月,支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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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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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实施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延长缴费5年之后,依然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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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