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房改建,村里想在我家宅基地建路,让我们无条件挪移,说这是村里集体土地,不是私人的,让我们必须无条件接受。这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权?
-
如果您和他人就土地使用权等问题发生争议,可以到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下列集体土地可以抵押:
(一)经发包方同意的农民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该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