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债不还,起诉到法院,法院找不到欠款人,我应该怎么办

2019-05-09 12:13: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要选择好诉讼主体。  
    1、债务人已经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无力偿还债务,这就要调查债务人在工商登记时注册资金是否到位,如果虚假出资,验资机构虚假验资,金融机构提供虚假验资证明,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把债务人的开办单位或者股东、验资机构、金融机构与债务人一并起诉。  
    2、法人资格滥用,如人格混同、公司财产不分、虚假股东等,就要揭开公司的面纱,请求股东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3、有的负债企业通过企业改制的机会逃废债务,这就需要针对其改制的具体情况,选择起诉对象,诉请改制后的新企业、负债企业的投资人承担责任。  
    4、行使代位权,起诉次债务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二、弄清纠纷性质,确定诉讼请求。决定起诉时,要研究合同纠纷的性质,是买卖合同纠纷,还是合作合同纠纷;是借款合同,还是联营合同纠纷。然后再确定诉讼主张和请求,是主张合同有效,还是主张合同无效;是主张继续履行,还是主张终止合同;是主张赔偿损失,还是主张支付违约金,以及请求的金额等。  
    三、注意收集、提供有关证据。依照法律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主张权利要有证据支持,否则,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因此,要保留好合同书、运单、结算凭证等文书原件,及时向法院提供。  
    四、尽量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财产。受诉法院一旦对财产实施了保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其他法院也不得重复保全。可见,申请财产保全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债权。  
    五、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对方为公民的为一年,对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超过法定期限申请执行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诉的,法院会立案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准备好欠条、借据等证据,直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要在债务人的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 起诉,也就是债务人的户口所在地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地起诉。法院一般会先调节,调解不成功就会进入审判程序 是否有偿还能力,欠债人说得不算,法院会解决这个问题,查封、冻结划拨存款,财物等等。
  • 劳动争议案件有前置程序,即先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裁终局的案件,用人单位不能起诉,只能申诉)。
    超过15日没有起诉的,仲裁书发生法律效力,等同于法院判决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向法院起诉的程序:持仲裁书、仲裁委员会的送达回证、民事起诉状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然后按法院的指示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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