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犯有糖尿病患者五年以上的可以保外就医吗

刑事辩护
2019-05-09 12:40: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十条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

    罪犯没有亲属、监护人的,可以由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推荐保证人。

    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

    第十一条 保证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

    (二)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四)能够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者居住在同一市、县。

    第十二条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协助社区矫正机构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变更居住地,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需要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

    (三)为被保证人的治疗、护理、复查以及正常生活提供帮助;

    (四)督促和协助被保证人按照规定履行定期复查病情和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的义务。
  • 保外就医与减刑无绝对的联系。以下是办理保外就医的程序: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规定,第五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第六条 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第七条 对符合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罪犯,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
      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取保人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
      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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