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工作三个月第三个月转正签署了正式合同,但是没有给我,我的那一份正式合同,第四个月开始就把我辞退了,后来我问公司辞退理由说我旷工,我是在18号早上上班前请假然后不批准,然后在上班前短信通知我被辞退了之前没有旷工记录,现在也不想给我辞退补偿,我该怎么办

2019-05-09 14:57: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用人单位辞退没有通知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额外发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应按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如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 可以申请补偿。请丧假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单位以此为由辞退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建议向劳动局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如果是自己填写辞职单辞职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所以,不能中了公司的计主动写辞职申请。
    其次,目前公司没有给你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也没有说不让你去上班,那你照常上班就可以了。最后,如果某一天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了,确实是违法解除的,公司应当给你结算工资并支付赔偿金给你,否则,你可去劳动办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 员工被单位辞退,员工是根据被辞退的原因不同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员工没有办法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先确定劳动关系,然后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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