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以公安对我行政处罚为由在我行政复议期间对我作出停职审查并停发我工资,对吗?另,在公安对我行政处罚撤销后,还继续暂扣我工资,对吗?理由,以让公安寄相关撤销单

2019-05-09 21:4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撤销监护权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1987年开始实施的《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2006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谢谢阅读!
  •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予的制裁措施。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
    行政执法单位对违章者进行符合法律程序纠正其错误做法的手段 来百姓可以这么理解, 像是交警开出罚单,交通局扣押没交养路费的机动车,卫生局对卫生达标不合格的饭店进行整顿及罚款等等都是行政处罚, 其处罚方式有 罚款 扣押物品等等。
  • 行政复议其特征主要有: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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