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农村信用社,用房产抵押贷款,贷款逾期现在无力偿还,村里要收回我家田地拍卖,请问村里有这个权利吗?我该怎么办?

拍卖
2019-05-09 22:44: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提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由此可知,已抵押的房产法院有权力进行拍卖。
  • 夫妻婚姻期间抵押贷款购买房产(夫妻双方共为产权人),现双方已办理离婚手续,房产归女方并偿还剩余贷款。问是否有稳妥的解决方法立即除去女方今后房产过户存在的隐患?一般有一下判定情况:
    1、有夫妻婚姻期间抵押贷款购买房产后离婚的具体案例的话可以详细的讲解一下会比较好理解,如果是协议离婚,可将分割财产的协议和男方办理房产转移的委托手续到公证处作个公证。
    2、婚内的抵押贷款属于双方共同债务,也是跟抵押贷款买房一样,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比较复杂的情况。
  • 由于一般情况下,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登记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