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0年10月10日晚八时,在我小区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名出监犯人敲开了一名警察家的门,问这是张警察家吗,张妻说是,便喊警察张某,张某从卧室出来。出监犯人进入房内拿一把塑料手枪,顶住张头部,并用脚把门勾住关上,此时张感到枪是假的,把枪打掉,出监犯人于是从自己身上掏出一把三十五厘米三棱刮刀,扎张某四五刀,其中一刀扎破;张腹部衣服,但没有扎着身体。同时出监犯人还说我来就是想杀你全家,干死你。之后张与出监犯人互相争夺刀有五分钟,张妻报警,公安警察过来后抢下刀把出监犯人带到公安局,并从该出监犯人身上搜出宽带胶布。该出监犯人供述,自己已经出监三年,因认为该警察曾虐待自己,所以自己想报复该警察。最近已经跟踪张警察三次,知道了张警察的家,所以今晚来报复张警察。但该出监犯人不说自己今晚是想杀张警察还是想伤害张警察。而且也不说拿胶布想做什么。
;;;;以上是案件发生的真实经过及主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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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出监犯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仅对其治安拘留是否正确(经咨询,不符合教养要求)出监犯人涉嫌杀人未遂吗

刑事辩护
2018-08-07 13:1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罪数问题
    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往往与其他犯罪行为结合在一起,如人室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对这种情况,应以行为人实施的目的行为定性,而不另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数罪并罚。
  • 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条),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即使构不成犯罪,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受到治安处罚,即拘留和罚款。
  • 犯罪行为一定构成刑事案件
    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
    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
    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违法,犯罪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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