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摩托车在2016年4月被扣了20分,车主的驾驶证是2018年考的。要怎么处理?

2019-05-11 09:36: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摩托车交强险的车损赔付最高是2000元,如果是造成对方受伤,理赔上限是1W元。
      不过具体赔付多少,还要依责任来划分。一般来说,主责次责七三开。比如我骑车跟前车追尾,造成了前车的损伤,这时候很明显是我全责,那么最高赔付额度2000。
    如果是两车争道,都没按规定的话,那就需要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根据所承担的责任份额X对方车损得出赔付对方的资金。如果同时造成了人员(不管是路人还是对方车上人员)受伤,最高赔付额为1W。
      摩托车交强险每年是120元。主要是确保道路上弱势一方而设定的赔付。一般来说,只要自己不超速行驶,顶多也就是造成对方受伤,所以赔付额度不大。
      摩托车在我国只有交强险一种保险,虽然赔付不大,但关键时候还是能减少自己损失的。
    另外,摩托车的保险只针对第三人也就是路上其他车辆及行人,不针对被保摩托车本身以及驾乘人员。你可以理解为,只赔付别人的损伤,不赔付你自己的损伤。
  • 法律中规定的暂扣,和有可能吊销驾照的情况,都可以扣留驾驶证。例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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