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微信公众号发表影评文章,使用电影截图和电影海报,是否侵犯版权??

其它
2019-05-11 09:59: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

    (7)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8)未经法人或委托人的同意,作者擅自将自己创作的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发表的。

    (9)未经其他合法继承人的同意,擅自处理共同继承的著作权的。

    (10)未经作者同意修改作品的。

    (11)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16)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1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18)进口或发行侵犯著作权作品的复制品及为侵犯著作权作品的复制提供条件的。
  • 关于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的问题,由于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具有一般是在他人作品或者原作的基础上经过再创作而产生的特性,因此,许多国家给予这类作品的保护期限要比自然人原创的作品的保护期限短。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这类作品的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