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退婚后女方拒绝退还彩礼,女方户籍地是在湖南,现她们一家人租住中山两年了,但女的之前一直没上班,她父亲有在中山上班,彩礼也是她父亲收的,这件事也一直是她父亲在出面,如果要起诉她跟她父亲的话可以在中山起诉吗?如果她们搬家找不到人怎么办?因为她父亲说过如果再找她们就换号搬地方,她们在老家也没房子,所以没有固定地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19-05-11 10:31: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没有规定退婚问题,离婚问题规定明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方亲友给女方的钱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你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仅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退婚彩礼。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第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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