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上班四年了,公司有交失业金,因为我个人原因被开除了,公司有责任给我开失业金么?

2019-05-11 13:0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正式建立。但该规定仅限于国营企业,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宣告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和企业辞退的职工等四类人员。
    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其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四类人员扩大到七类九种人员,即:撤消和解散企业的职工,停产整顿企业被精简的职工,企业辞退、除名或开除的职工,宣告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的其他职工。
  • 享受失业金的前提条件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你被开除可以享受失业金。
    一、你原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在你失业以前已交清了失业保险费的个人部分的;
    二、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之内,到你原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部门社保机构(一般是就业服务中心或者失业保险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手续。 你现在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手续: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原单位开出的了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及复印件
    3、你的户口所在地或居民委员会开出的办理(失业证)的证明
    4、本人一寸免冠近照3张 就可以了,一般审核需要3个工作日。
  •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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