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身份证丢失在老家挂失补办需不需要户口簿

2019-05-11 14:16: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户口簿在外省丢失了,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身份证无需挂失,直接补办时说明情况即可。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自2015年2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2016年起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自行开通异地受理,并将于2017年7月实现全国异地受理,公民只需要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即可前往办理。
    在身份证办理中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没有忽视安全性的要素:其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及时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其二,限制异地受理、挂失申报的主体只能是本人,并且必须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前往办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公民自然死亡后家属未及时注销户籍信息,骗办居民身份证。
    其三,规定办理条件,首次申领、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在异地挂失申报。其四,不改变个人身份信息的核验主体,核验义务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履行,常住地公安机关只受委托制作和发放证件,最大可能保证个人信息的正确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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