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个厂上班了半个月辞职了是辞快工不过要扣百分之三十按劳动法有没有这样的说法

2019-05-12 12:34: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员工在和单位签订合同之后,从员工上班开始,合同生效。而员工辞职,那么劳动关系解除。此份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员工再次和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不能不辞而别,劳动者不辞而别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赔偿,但是劳动者要考虑到是否自己有竞业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般都是2n+1的赔偿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