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想给我弟买房差15万让我先垫付说以后还我不好意思让我妈打欠条我怕以后我妈不认帐怎样证明这钱是我出的

2019-05-13 16:06: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有效讨债的条件有: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欠条、借条、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需注意的是,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如果债务人是公司,则应盖有债务人的印章;如果债务人是个人,那么必须有债务人亲笔签名。
    第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
    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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