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现在营改增后,租赁税里面提到的营业税是不是改成增值税,按17缴纳

公司税务
2019-05-13 20:12: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  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营改增后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适用税率为11%,“根据一季度申报情况,交通运输服务税负增加,且部分企业增加明显。”该行业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可抵扣项目未充分抵扣,及抵扣项目范围较窄所致。交通运输业方面,由于加油费和修理费的抵扣中,难以从部分加油站、修理店取得专用发票,导致不能充分抵扣。同时,路桥费未纳入试点范围,无法取得专用发票也是导致税负增加的原因。  由于大部分的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是全国性的,并不仅局限于营改增的试点区域,虽然公司会购买一定的修理修配的零配件,但是运输工具行驶在全国各地的道路上,一旦快没有燃料了,马上要就近寻找加油站。而运输过程中,若运输工具有了故障或者发生了事故需要维修,也只能就地寻找修理厂修理,从而导致运输企业在非试点地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票,因而减少了可抵扣的税额。运输业的适用税率又提升到11%,因而导致很多的交通运输企业税负增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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