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面骑电瓶车突然停下,后车追尾自己受伤也把别人撞受伤谁的责任

2019-05-14 12:03: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后车,追尾追尾在大多数的追尾事故中,前车强行加塞
    这种车主我们通常称其为“加塞狗”,不管现在的路况到底都堵成什么情况了,依旧是为了图一己之方便强行加塞变道,加塞就加塞吧,更可气的是还错误的判断了自己的车型大小和两车间的空隙大小,导致了在加塞过程中被后车追尾,而且由于“追尾后车全责”的观点深入民心,导致了加塞车主还觉得自个占理,但按照交规的条例,如果前车是在加塞过程中被追尾,那么是前车的全责。

  • 一、汽车追尾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  
    二、摩托车追尾汽车应如何处理  摩托车追尾汽车应请交通部门鉴定责任。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三、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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