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被告,是欠钱被起诉的,现在已经立案了,请问一下,多久能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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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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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属于民事案件,不像刑事案件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可以立案。
只要当事人有确定的起诉对象和起诉的理由事实依据就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你目前的情况最好就是赶快起诉,因为根据诉讼时效,从借贷合同的还款日期起算,两年之内你不行使债权追索权利,那么两年之后,你就会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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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