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十六岁与三十离异男酒后同房一次,怀孕了,家里不同意,可以告强奸吗?

2019-05-14 20:08: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对于强奸罪的认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是行为人心智、精神状态正常,其次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与之发生性交。最后是违背妇女本人的意志,侵犯其性决定权。对于强奸罪的认定,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 假如存在半推半就,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强奸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被强奸后应该要及时报警,保留证据。强奸罪的刑事追诉时效最长为20年,因此被强奸后过了半年仍然属于刑事追诉时效内,可以报案。司法机关可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刑事追诉时效。《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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