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强制性时被强制执行人 没有提前三日收到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法院办案是否符合流程

2019-05-14 20:33: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受理咨执行申请,即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的惩处举措。执行通知书先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 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而不用管他是否跑了,都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会被移送公安机关。
    4.《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5.法院针对不推行任务的被实行人还可以在征信体系记录,通过媒体颁布其不推行任务的信息。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等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并不在其中。
    因此,离婚协议书并不当然的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需要通过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认可该离婚协议书的,才具备强制执行力。
      因此,当双方为此而发生争议的时候,一方当事人只能诉诸于法律,而协议书上的内容也不是完全会被法院认可,一旦一方反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而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离婚,就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扣押,拍卖等手段来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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