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做兼职。现在单位单方面口头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015年10月8号至2016年1月7日。实际工作40天。单位只同意该7天工资。请问我该如何维权,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14 23:00: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客户单方面终止合同,属于单方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但是合同一方交纳了定金,则交纳定金方违约,对方不退还定金,接受定金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或者变更劳动从下周一开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讨薪?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缴纳社保基数与工资总额的关系:社保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缴纳,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纳,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缴纳,在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应该对比社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或者超过社平工资的60%或者300%,如果在两者之间,应该按照实际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填报,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不按时足额缴纳,是要接受处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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