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家拆迁分给女方一套房,协议离婚,房归女儿所有,但是孩子归男方抚养,请问女方还享有居住权吗

离婚
2019-05-15 10:37: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养子女抚养权归属:
    养子女是指夫妻收养的子女。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分为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和法律拟制的养子女。虽然养子女不是夫妻所亲生,但《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合法的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等同于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养子女和亲生子女适用同样的法律规定。
    由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等同于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所以养子女抚养权归谁、养子女由谁抚养这类的问题就有了答案。
    与亲生子女的抚养权一样,养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诉讼解决。
  • 在具体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人民法院一般会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确定:对于有固定工作与收入的而言,给付的抚养费一般在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为宜;若是收入不固定的,则可以按照当地该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支付。若是需要负担两个或者以上的子女的,离婚后的抚养费还应高适当提高,但是,一般也不会超过月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即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如果碰到特殊情况,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增高或降低。
  •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