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父亲死后,未办房屋过户,爷爷早于父亲过世,嫲嫲刚过世。现在想办房屋过户,父亲早于嫲嫲死。父亲有个妹妹,房子是父亲名,现在房子和父亲的妹妹有关吗?

2019-05-15 20:5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法83条、84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因此,即使房子发生过户,但是债权人仍然可以行使撤销权,并就该房子优先受偿。
  •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可以先协商如何分割,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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