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三角债,欠我钱的那个人在他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了一个委托证明,我可以拿着这个证明向第三方去追债么?而且有他和第三方的欠条

2019-05-16 06:09: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解决欠款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点提示一下对“诉讼”的正确认识:对债权人来说,如果协商调解无法索要欠款,就会想到起诉,但对于此类纠纷,不要单纯的认为,诉讼就必须要走繁琐的立案、开庭、判决等程序。
    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只要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同时,法律还规定: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故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操作得当就可以以最短的时间收到追讨债务的最佳效果。
  • 【1】如果向法院起诉,是不需要在借条规定的还款日期之前。 【2】你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她的经济状况。如果没有还款能力,那么你的债权就存在一定的风险。 【3】目前我国法律针对欠款人还没有限制其出境的规定。
    最好不要委托所谓的追债公司,他们可能采用一些非法的手段,你也要承担相应的后果,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也不否认有采用合法手段的追债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