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从别人手上买小产权房,经几手了,是毛坯的,我同卖家签购买合同,还需要同房产商签合同吗?

2019-05-16 15:2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
      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
    也就是说双方签订合同后,由于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的物权并未发生变动不能对抗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但在双方之间,债权已经成立,双方都受到相关条款的约束,其后的取得产权证书、协助过户等行为是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不能达到上述目的,购买方可依法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退还购房款赔偿损失。
      由此可知,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行为涉及到诸多风险,因此买卖双方一定要制定严密的买卖合同条款,将纠纷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 严格来说,小产权房属于不能对外交易的房屋,对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购房人交付房款后得不到合法的房产,不能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因此,购房者购买的小产权房不能公开转让、抵押。
    遇到房屋拆迁情况的,也不能依法得到补偿。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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