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74年被收养的,收养人于2007年已去世,现在被收养人能否继承收养人的遗产?并且被收养人在户口上是父子关系

2019-05-16 16:02: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儿媳女婿是没有继承权的,也就是说儿媳不能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女婿不能继承岳父母的遗产,但是继承法同时又规定了一些例外的情形,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有权继承遗产。

    儿媳,女婿要取得继承权必须具备以下两点

    1,丧偶

    2,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在没有丧偶的情况下,即使在孝顺也没有继承权,虽然丧偶了,也对老人尽了赡养义务,但不是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同样不能取得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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