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单位不给签订合同的员工正常缴纳五险一金,只交其中两项养老跟医保,请问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17 12:45: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
    46、47条,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此外,缴纳保险的对象不仅仅限于正式员工。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将承担不缴纳保险的不利后果。
  • 国家规定企业应为职工缴纳五
    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你们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至于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则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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