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车帮别人低押带了两万元,说三个月还我,到现在七八个月了,连利息都不给,别人只认我,欠条协议书都有的,我该怎么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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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钱应当打借条,不是打欠条,打欠条是不妥当的。二,一般来说,借钱是要利息的,应当在借钱打借条之前双方协商好利率,写在借条上。三,如果当时没有协商利率,出借人自定利率,如果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是合法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你可以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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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有公章,上面虽然有公司人员的签字,但是应该视为公司的欠款,与个人无关。
个人书写欠条的行为属于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并不代表个人承担还款的义务,理应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公司破产作为债权人,可以提出债权申请,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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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