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交通事故中的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是什么罪名

2019-05-17 16:18: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如果是单方事故,首先要报案,然后定损,修车,最后到保险公司报销。
    2.如果发生双方事故,你的全责,那么就要报案,对方和你一起去你的保险公司或定损中心定损,然后各自修车,对方把维修清单和发票给你,你先把钱给对方也行,等你去保险公司报销完在给对方也可以。
  • 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流程为:
    1.确定管辖法院。
    (1)如果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已查扣事故车辆的,宜由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
    (2)否则,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更有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好纠纷。
    2、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当事人
    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当事人范围:
    (1)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2)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伤残或死亡的,还应包括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或死者生前实际抚养、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3)因交通事故遭受直接财产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可列为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被告范围:
    我们根据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性质的不同,针对被告范围作不同的说明:
    (1)肇事车辆是单位的,且驾驶员系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应将单位列为被告,作为赔偿义务主体。
    (2)车辆属于挂靠经营的,且能够证明该事故发生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应将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列为共同被告。
    (3)车辆出借或出租给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将租用人列为被告;
    但如果出借人或出租人有过错的,也可以将出借人或出租人列为被告,比如知道自己的车有缺陷,知道借用人或租用人无证驾驶或饮酒驾驶。
    (4)机动车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将肇事人列为被告,被盗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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