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丈夫于五年前离婚,离婚后仍同住,今因欠赌债逃走,讨债的人找上门,我不想还,是否可以

离婚
2019-05-17 17:59: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证据证明是赌债,因是非法债务,不受保护,可以不还。但是没证据证明是赌债,就要共同偿还。
    夫妻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按共同债务处理,即便离婚了且约定由其中一个人偿还债务,但是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双方共同偿还。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一方不想离婚,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