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现在在住院期间对方不交钱,打电话给对方对方还没打钱过来怎么办?

2019-05-18 11:23: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两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工人讨薪路上车祸处理:先由肇事者的保险公司赔,超出保额部分由肇事者赔。
    交强险,是给别人买的。肇事者的交强险就是用来赔偿受害人的。就本案,应该是保险公司代替肇事者在保额内赔偿当事人的损失,而超出保额部分,应由肇事者个人赔偿。
    所以现在当事人应该等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再继续向肇事者索要剩余部分。如果其拒绝承担剩余的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当事人保了意外险,意外险包含:意外医疗险,人身意外险。
    意外医疗险是费用补偿性的,也就是最终赔付额不能超过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如果医疗费用肇事者已经赔付了,按补偿原则,当事人保的保险公司是拒赔的。
    人身意外险是根据伤残比例进行赔付的,这个可以累积赔付。
    在对方赔付后,当事人的保险公司也要理赔,如果没有达到伤残,那么不能申请赔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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