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村与个人签订了山地承包合同,对方连续二年没有履行合同,请问我们可否解除合同,对方所欠承包款应处何收回

2019-05-18 14:43: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台同是比较少见的。如出现下面五种情况,可解除施工合同:
    (1)国家计划变更,工程停建、缓建;
    (2)代办工程资金不足;
    (3)工程材料、设备不配套,一时难以解决;
    (4)承包方内部情况变化,难以继续承担工程任务;
    (5)不可抗力。
    签订施工合同的任务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都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因解除施工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损失的外、其他均由责任负责赔偿。
  • 承包合同的履行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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