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婆孙三人在横过马路时被一辆外地大货车撞伤,婆婆腿被撞断骨折,两个孙子,大的手臂骨折,小的右脚骨折,车主至今只给了3干元,医药费都是自垫的,己用了四,五万,我该怎么办呢?

2019-05-19 18:09: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
    当事人有权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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