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受贿罪受贿罪如何界定?怎么定罪处罚?怎么判刑?

刑事辩护
2018-08-08 21:0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4月18日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等,强调依法从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具体规定如下 :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单位受贿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1999.
    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四)单位受贿案(第387条)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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