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供货给一家餐馆,然后他欠我货款不还,我现在没有他的身份信息,只有他的名字和电话号码,还有微信记录,现在我已经做了一份微信公证了,请问这样可以起诉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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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重庆是否是客户的住所地,如果是则可以在重庆起诉。起诉一般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懂相关的起诉流程的,建议最好委托律师
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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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
证据,并且在
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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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