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职务侵占)一般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公安机关应多长时间立案?

刑事辩护
2018-08-08 23:0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
    1、盗窃罪,数额较大为一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六万元以上。
    2、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3、抢夺罪,数额较大为一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六万元以上。
    4、聚众哄抢罪,数额较大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二万元以上。
    5、侵占罪,数额较大为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十万元以上。
    6、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二万元以上。其实收养。
    7、故意毁坏财物罪,法制教育。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8、抢劫罪,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
  • 职务侵占罪的刑罚规定:
    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首次明确将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判决、裁定监督和执行监督并列,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之一。所谓立案监督,就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的,对刑事案件立案实行诉讼监督的法律监督方式。  通过立案监督,可以保障法律能够得到及时、统
    一、正确实施,依法纠正和防止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或者以罚代刑的现象,使犯罪分子受到刑事追究,从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可以向当地检察院控告,由检察机关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再进行必要的调查后依法监督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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