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二婚,孩子是我和前夫生的,我和我现在的老公感情不好,有一年多了没有在一起,我是不是可以和他离婚

离婚
2019-05-20 15:59: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即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另一方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综合方面分析。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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