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正在被婚姻折磨,想要和老婆离婚,正在看婚姻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在分不清楚虐待与家庭暴力的关系,请问家庭暴力一定构成虐待吗?

2018-08-09 02:1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身体等侵害行为。n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居委会、妇联等单位求助。
    n二:如果一方要以家庭暴力为由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或者有经上面进行维权后相关单位的证明,否则,会难被法院支持!
  •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若因遭受家庭暴力,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赔偿的。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有个前置条件,就是离婚才可以要求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者赔偿,虽然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大多数法官坚持的还是《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主张婚内赔偿的。如果要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而不是就损害事实进行分别审理。
  • 婚姻法明令禁止家庭暴力,而且规定了一系列法律责任和救济措施:  
    (1)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2)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4)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