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酒店里做服务员刚满一个月就不做了。按理说酒店应该把所有的工资都结算给我。可现在我只有工资, 加班工资都没有给我, 提成还有看台费也没有。酒店这样做合法么???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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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加班费你们在
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一般都是按约定计算的。
2、社保未按真实工资申报,你可以要求补交差额部分的社保,但是你个人应交部分,应由你个人承担的。
3、
劳动仲裁前往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就可以的,
仲裁可以请律师也可以不请律师。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会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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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不可以约定每月工资包含加班费,加班费不属于工资,是劳动者另外加班所补偿的费用。因此没有加班工资一说。
通常,用人单位为了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譬如连加班费一起计算以满足本地最低工资要求,或者通过捆绑,可以最大限度免费让工人加班,同时也使劳动者不能依法得到休息的权利,此种做法是违反
劳动合同法的。
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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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