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因为故意杀人被判刑了,被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他还会死吗?

刑事辩护
2019-05-20 21:09: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是两年以后再执行死刑(可以是枪决或者注射),两年内如果表现好,可以改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如果表现顽固不化,毫无悔改之意,则按期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
    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
    这种制度,对于分化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为国家保存一批可以利用的劳动力。
  • 故意杀人罪是我国乃至其他各国刑法中规定的最重罪名之一,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原则上要判处死刑,又其他减轻的情节的可判处有期徒刑。那么到底哪些情形要判处死刑呢,笔者与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政策室的同志沟通后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时,又实施杀人的。如抢劫中杀人的,强奸中杀人的。  
    2、出于恶意的报复,实施杀人的。这种行为主观恶意非常大。  
    3、犯罪对象特殊。如孕妇、残疾人、正在抢险人士。  
    4、多次杀人的。  
    5、组织杀人、雇凶杀人的。  
    6、教唆未成年人杀人的。  
    7、从后果上看,造成多人死亡的,或多人严重残疾的。  但也有些情况不宜判处死刑:主要有:  
    1、因为婚姻、土地、邻里、劳动纠纷引起的杀人事件。  
    2、有其他法定情节的。如未成年、孕妇、盲聋哑、自首、立功等。
  •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必须同时具备下面三个条件:  
    1、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手段可以暴力,也可以是非暴力,可以利用工具,也可以是利用他人或动物。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没有法律的依据的非法行为,有合法依据的则不能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正当防卫中杀死不法侵害者、对死刑犯依法执行死刑等行为都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3、主观上是故意,否则是意外事件,也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4、主体是年满14周岁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精神病人由于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不能成为故意杀人罪的主体。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一般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应贯彻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情节严重的情形主要包括: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或嫁祸他人;
    (2)采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手段;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
    (4)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等;
    2、犯情节较轻的情形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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