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16年底进公司,17年1月到12月底过期,17年底搬厂房,搬至新厂房上班了,18年至今未续签合同,但本人依然在本公司工作,请问未续签合同有哪些待遇?

2019-05-21 06:17: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却继续用工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个月工资的赔偿和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依法维权。
  • 劳动合同过期6个月未续签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  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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