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手机号码无缘无故扣我费用,这是什么侵权行为,该怎么赔偿。

2019-05-21 06:57: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被侵权赔偿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主要包括: 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
    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
    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
    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
    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
    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另外,因提起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
    提起诉讼可能发生许多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取证费和制止侵权所支付差旅费,为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付的费用,对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用等。对被侵权人因诉讼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应列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范围,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
    这些费用都是被侵权人因为制止侵权而实际必须支出的费用,应该都是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
  • 专利侵权,首先要收集证据,证据收集好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形选择如下侵权解决方式:
      
    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侵权警告信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口气可以强硬,也可以缓和。一般应写明以下内容:
    (1)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专利的主要权项内容;
    (2)对方的产品或方法侵害了该专利权,希望中止或禁止对方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行为;
    (3)希望对方于何时就此作出答复;
    (4)如果对方不作答复,专利权人可能采取的措施。
      
    2、行政裁决或协调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同时有权申请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强制令,禁止侵权人继续侵权行为。为保证经济赔偿的切实执行,专利权人在起诉的同时,可向受理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等额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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