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有两个公司拖欠我的工资,第一家公司大概欠了半年多的工资,而且在公司上班两年没有给我签临时合同以及正式合同,保险也没有买,现在已经辞职半年多了,这个工资还是没有发,一直找各种理由拖,之前我同事已经投诉到劳动局,打了官司但法院一直不给解决,到现在官司已经一年了还没有结果;辞职以后以为第二家公司会好点,去公司上班有三个多月,承诺是一年后买保险,也没有签临时合同,之前因为公司原因辞职了,上个月应该是发我6月份的工资,没想到公司不给发,打电话过去问说我们没有办离职手续,当时走的时候已经交接了数据没有人告知我要办理离职手续,并且我觉得没必要办,应该公司并没有跟我们签合同,现在我应该怎么讨要这个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21 09:12: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务派遣单位就是用人单位,你们签的劳务派遣合同就是劳动合同。如果你与单位协商一致,是可以即时离开的。但如果没有协商,则你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然后才能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你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可以参照陈律师的方法,或找你的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如果劳动者通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仅可以离职解除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 任何违反劳动法律的合同条款都是无效的~ 但法律没有规定的部门你们可以自行协商~~ 所以归结起来 老板对你们给与房产的条款可以视为一种变相的“服务期限条款” 但他不支付加班工资,不给法定休假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 所以可辞职 不必害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