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出交通事故两年了,现在交警通知吊销驾驶证 安现在日期算两年后再考合理吗?为什么当时不直接吊销了

2019-05-21 18:09: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出现以下情况吊销驾驶证: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吊销驾驶证一般以裁决之日(出具处罚决定书、相关通知书)起计算,在这之前驾驶证只是锁定为违法未处理或事故未处理状态,如果交通事故涉及刑事起诉,还需要等法院的判决书交管部门才能正式执行吊销驾驶证,如果案件拖到两年后法院才判决,那么执行吊销驾驶证也会相应推迟到两年后。
  • 关于交通肇事赔偿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关于购买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机动车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机动车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保有人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等,都体现了这种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的基本思路。
      可见,夫妻一方因交通肇事而负的侵权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能否进行运行支配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反之,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