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被其他公司诉侵害商业秘密案,我公司申请执行异议申请,我们怎么才能找到有资质的鉴定比对机构对我公司的设备进行比对,国内有这样的鉴定比对机构吗?对方给我们提供商业秘密的比对资料

2019-05-22 07:26: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当手段获娶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和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娶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行为要点:
      
    (1)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必须首先依法确认商业秘密确实存在。
      
    (2)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其他人。
      
    (3)客观上,行为主体实际上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4)以非法手段获娶披露和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或可能给权利人带来损害后果。
  •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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