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 有一个一岁半不到的儿子 原因是丈夫动手打我好几次了 现在自然流产月子里 他又动手打了我 甚至经常辱骂我

离婚
2019-05-22 08:05: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你处于中止妊娠的6个月内的时间段,你可以选择不离婚。如果你也想离婚,可以应诉,并跟男方调解,但是一般来说,由于结婚时间很短,彩礼是应当返还的,但归还的彩礼可以扣除你们同居期间的一些用于共同生活的必要花费的一半,以及因你流产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营养费用等的一半。
  • 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