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法院把孩子判给我 孩子生活费700元 但是 从离婚后 一次都没给我 但是 法院 强制执行 我该怎么办
-
我国现行法律的原则是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但是为了维护婚姻的稳定性,所以相对结婚而言,离婚要相对困难一些,尤其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但是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另外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也是可以由法院判决离婚的,一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此处的重婚是指已经领了结婚证又和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指事实婚姻后又和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是长期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其他成员的,三是因为赌博、吸毒恶习多次劝解无效的,四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开居住长达两年以上的,五是下落不明已经超过两年的,或者直接被有权机关宣告死亡的。
-
离婚案件对方不执行判决的,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 员移送执 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
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 执行。
公 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