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暑期工,刚去的时候讲好的是每月20号发工资,后来又成了25号,到现在我们8月的工资还是没有发,还一直说是这两天,怎么办?

2019-05-22 13:53: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向工厂讨薪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只要个人能够提供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据(比如:出勤表、考勤卡、工作单、工资条或发放记录等),即可以证明个人与该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那么,公司不发工资的做法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与你形成了劳动争议

    由于劳动争议有自发生争议起60日内仲裁的时效规定,如果讨要时公司拒不支付,个人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1、能够证明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这种证据最直接的就是当初进去工作的时候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书,要没有这些的也不用怕,工作时发的工作服、工牌等也能证明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资料。总之,就是要找到一切能证明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
    2、能够证明公司几时发工资的证据。这种证据就需要找到工资单或工资的银行流水单,还有就是劳动合同中关于薪酬的约定,公司制定的薪酬标准等一切能证明公司应按时支付劳动者相应工资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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