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8年前买的二手的房,复印收据票现在已经看不清了,只能看见开发商的章,找开发商,开发商不承认,说看不到名字,还说没有底案,现在要怎么办才能办上房产证??

2019-05-22 14:4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为代办房产证。最好也是开发商代办。理由是:一开发商本来就有协助购房户不利房地产权属证明的义务;二不少开发商是统一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证一般都是统一办理)的。
    三开发商义务熟悉。
    通过委托开发商或者代理公司房产证办理流程:
    一般在《商品房购房合同》中都有关于委托开发商来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可以认为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这里可以分为这么两种:开发商或者代理公司来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以及购房者自己来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
  • 欠款人名下没有房产,先和对方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一旦发现对方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立即起诉申请财产保全,主张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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