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在一家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岗位,每周都轮到值班,平时大多都调掉值班的,最近听说我们单位连节假日都按平时值班算,轮到值班都是没有三倍工资的,要么调休一天,要么正常按一倍工资结算,请问这合理吗?

2019-05-22 16:44: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这些就是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
  • 既然为他人担保,就要承担连带清偿债务的责任,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承担连带责任,不履行判决书或者裁定书规定的义务的,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扣留提取担保人的工资清偿债务,担保人可以向被担保人追偿。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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